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七院2021年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9152
专家:高潮
检查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0.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各包组最高限价的;
15.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6.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17.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18.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19. 投标文件不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2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21. 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22.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3.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七院2021年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9152
专家:苏振
检查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0.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各包组最高限价的;
15.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6.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17.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18.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19. 投标文件不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2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21. 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22.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3.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七院2021年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9152
专家:谢大进
检查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0.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各包组最高限价的;
15.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6.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17.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18.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19. 投标文件不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2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21. 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22.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3.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七院2021年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9152
专家:刘勇
检查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0.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各包组最高限价的;
15.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6.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17.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18.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19. 投标文件不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2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21. 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22.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3.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七院2021年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9152
专家:黄建丹
检查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0.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各包组最高限价的;
15.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6. 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
17.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18.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服务;
19. 投标文件不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2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
21. 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22.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23.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废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