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实验室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A包 SZDL2019327693
专家:曾水和
检查项 深圳市化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园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8.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要求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2.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4. 《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填写不全、不明或不实
×
15.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6.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40”为安徽时联特种溶剂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但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应位置响应为“美国 Honeywell 品牌产品”,专家组认定为不实响应。该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实验室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A包 SZDL2019327693
专家:张志刚
检查项 深圳市化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园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8.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要求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2.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4. 《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填写不全、不明或不实
×
15.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6.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40”为安徽时联特种溶剂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但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应位置响应为“美国 Honeywell 品牌产品”,专家组认定为不实响应。该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实验室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A包 SZDL2019327693
专家:高晓壮
检查项 深圳市化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园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8.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要求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2.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4. 《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填写不全、不明或不实
×
15.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6.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40”为安徽时联特种溶剂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但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应位置响应为“美国 Honeywell 品牌产品”,专家组认定为不实响应。该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实验室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A包 SZDL2019327693
专家:熊轶
检查项 深圳市化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园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8.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要求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2.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4. 《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填写不全、不明或不实
×
15.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6.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40”为安徽时联特种溶剂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但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应位置响应为“美国 Honeywell 品牌产品”,专家组认定为不实响应。该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实验室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A包 SZDL2019327693
专家:李巧列
检查项 深圳市化试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园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8. 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 投标文件载明的免费保修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 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否符合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要求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12.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4. 《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填写不全、不明或不实
×
15.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6.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广州泛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40”为安徽时联特种溶剂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但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应位置响应为“美国 Honeywell 品牌产品”,专家组认定为不实响应。该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