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A包 SZDL2019328051
专家:彭旭
检查项 深圳市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表》做出评判);
9.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0.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1.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3.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4.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第8至第10页所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不属于法人证明,且年度考核注册已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第一项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A包 SZDL2019328051
专家:王正先
检查项 深圳市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表》做出评判);
9.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0.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1.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3.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4.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第8至第10页所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不属于法人证明,且年度考核注册已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第一项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A包 SZDL2019328051
专家:曾穗生
检查项 深圳市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表》做出评判);
9.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0.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1.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3.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4.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第8至第10页所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不属于法人证明,且年度考核注册已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第一项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A包 SZDL2019328051
专家:罗云霞
检查项 深圳市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表》做出评判);
9.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0.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1.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3.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4.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第8至第10页所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不属于法人证明,且年度考核注册已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第一项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A包 SZDL2019328051
专家:张育珊
检查项 深圳市普华博睿公共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研究中心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4.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6.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响应条款偏离表》做出评判);
9.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0.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1.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2.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3.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4.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标原因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第8至第10页所提供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不属于法人证明,且年度考核注册已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第一项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