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7074
专家:巫妙琴
检查项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保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4.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5.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6.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7.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1.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12.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3.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5.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7074
专家:汤英汉
检查项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保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4.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5.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6.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7.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1.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12.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3.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5.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7074
专家:厉明
检查项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保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4.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5.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6.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7.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1.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12.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3.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5.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7074
专家:刘振鹏
检查项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保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4.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5.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6.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7.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1.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12.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3.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5.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废标原因  


投标文件初审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警训支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A包 SZDL2021337074
专家:骆维
检查项 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保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1. 不具备采购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且无法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及时补充的(详见采购邀请函 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应答无效);
2. 供应商缺席谈判的;
3. 供应商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4.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参与谈判;
5. 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相互串通进行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6. 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谈判应答方案;
7.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10. 承诺的服务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1.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12. 未按要求提供《用户需求偏离表》的;
13.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的格式填写"应答书",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项目报价表;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5. 谈判应答附有采购人或谈判小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 谈判应答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7. 谈判应答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8. 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谈判应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废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