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专项执法技术服务 A包 SZDL2021336956
专家:叶海青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深圳自由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 技术(30%)
(10%)实施方案
100.0 100.0 80.0
(8%)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80.0 80.0 100.0
(8%)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0.0 100.0 8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80.0 100.0 100.0
(2%)违约承诺
100.0 80.0 80.0
2. 综合实力(50%)
(8%)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30.0 80.0 70.0
(12%)同类项目业绩
20.0 80.0 10.0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0.0 8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25.0 50.0 20.0
(2%)服务网点情况
100.0 100.0 100.0
(2%)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0.0 0.0 75.0
(2%)履约评价情况
100.0 100.0 100.0
(5%)诚信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专项执法技术服务 A包 SZDL2021336956
专家:林青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深圳自由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 技术(30%)
(10%)实施方案
100.0 80.0 80.0
(8%)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80.0 80.0 80.0
(8%)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0.0 100.0 8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80.0 100.0 80.0
(2%)违约承诺
100.0 80.0 80.0
2. 综合实力(50%)
(8%)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30.0 80.0 70.0
(12%)同类项目业绩
20.0 80.0 10.0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0.0 8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25.0 50.0 20.0
(2%)服务网点情况
100.0 100.0 100.0
(2%)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0.0 0.0 75.0
(2%)履约评价情况
100.0 100.0 100.0
(5%)诚信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专项执法技术服务 A包 SZDL2021336956
专家:张晓松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深圳自由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 技术(30%)
(10%)实施方案
80.0 80.0 60.0
(8%)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60.0 60.0 60.0
(8%)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0.0 80.0 8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60.0 60.0 60.0
(2%)违约承诺
60.0 80.0 60.0
2. 综合实力(50%)
(8%)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30.0 80.0 70.0
(12%)同类项目业绩
20.0 80.0 10.0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0.0 8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25.0 50.0 20.0
(2%)服务网点情况
100.0 100.0 100.0
(2%)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0.0 0.0 75.0
(2%)履约评价情况
100.0 100.0 100.0
(5%)诚信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专项执法技术服务 A包 SZDL2021336956
专家:胡静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深圳自由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 技术(30%)
(10%)实施方案
100.0 100.0 80.0
(8%)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60.0 80.0 80.0
(8%)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0.0 100.0 8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80.0 100.0 100.0
(2%)违约承诺
80.0 80.0 80.0
2. 综合实力(50%)
(8%)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30.0 80.0 70.0
(12%)同类项目业绩
20.0 80.0 10.0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0.0 8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25.0 50.0 20.0
(2%)服务网点情况
100.0 100.0 100.0
(2%)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0.0 0.0 75.0
(2%)履约评价情况
100.0 100.0 100.0
(5%)诚信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专项执法技术服务 A包 SZDL2021336956
专家:黄伟根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深圳自由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 技术(30%)
(10%)实施方案
60.0 60.0 60.0
(8%)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60.0 60.0 60.0
(8%)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0.0 80.0 8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80.0 80.0 100.0
(2%)违约承诺
80.0 60.0 80.0
2. 综合实力(50%)
(8%)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30.0 80.0 70.0
(12%)同类项目业绩
20.0 80.0 10.0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0.0 8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25.0 50.0 20.0
(2%)服务网点情况
100.0 100.0 100.0
(2%)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0.0 0.0 75.0
(2%)履约评价情况
100.0 100.0 100.0
(5%)诚信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10%)实施方案
评审内容: (1)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完整; (2)熟悉涉大气污染源相关法规和管理要求; (3)确保服务流程规范,组织实施高效; (4)工作及时,结论公正可靠; (5)服务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良得80%,中得60%,评价为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标准: 优:内容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良: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中:有基本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性; 差: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性。
(8%)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良得80%,中得60%,评价为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标准: 优: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良: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 中: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具体、针对性一般强、科学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差: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性。
(8%)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评审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良得80%,中得60%,评价为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标准: 优:内容全面,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强; 良: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中:有基本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性; 差: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性。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评审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良得80%,中得60%,评价为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标准: 优: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详细具体; 良: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比较详细具体; 中: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一般; 差: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性。
(2%)违约承诺
评审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良得80%,中得60%,评价为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标准: 优:违约承诺详细具体; 良:违约承诺比较详细具体; 中:违约承诺一般; 差: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性。
(8%)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评审内容: 1.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0%; 2.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乙级或以上的,得20%; 3.具有省级或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且类别等级含废气乙级或以上的,得30%。 4.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ISO45001)认证三个证书且认证范围皆含“生态环境咨询服务”的,得30%。 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2%)同类项目业绩
评审内容: 2018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承担过政府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大气质量提升、VOCs污染整治的每提供1个得10%,本小项最高得40%; 2.承担过政府部门有PM2.5、SO2、CO、NO2、PM10等大气因子动态监测项目工作经验的(合同实际开展内容为准),每提供1个得20%,本小项最高得40%。 3.承担过政府部门有大气污染响应期间督导辖区企业执行停产措施相关项目经验(内容),每提供1个得10%,本小项不超过20%。 以上三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其中项目合同名称或服务内容须含有以上关键字眼,否则不得分。注:同一项目的续签合同(或补充合同)不累计得分。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提供不全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证明资料如有虚假,将做投标无效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评审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环境类博士学历的得20%; 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0%; 3.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0%; 4.具有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10%; 5.承担过区级(或以上)专项执法、督察稽查类等环境方面的项目的得20%。 以上五项累加计分,此项最高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本项均不得分。 2.第2至4项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有效证书扫描件;第5项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参与人员名单页及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作为得分依据。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证明资料如有虚假,将做投标无效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12%)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评审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该成员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1.具有正高级(环境类专业)职称且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30%;具有副高级(环境类专业)职称且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提供一个得 10%。本小项最高得30%。 2.具有中级或以上(环境类专业)职称且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具备区级(或以上)专项执法、督察稽查类等环境方面的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 20%;具有中级或以上(环境类专业)职称且获得过区市级或县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每提供一个得5%。本小项最高得 20%。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具备区级(或以上)专项执法、督察稽查类等环境方面的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5%。本小项最高得30%。 4.仅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4%,本小项最高得20%。 以上四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如同一人满足不同得分项时取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 评分依据: 1.提供团队成员通过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该成员本项均不得分。 2.提供职称证书、获奖证明、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为体现人员信息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证明资料如有虚假,将做投标无效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2%)服务网点情况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 2.投标人目前未在深圳设有服务网点,但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服务网点的,得10%。提供《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格式自定),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评审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取得大气领域监测、巡查、监督等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个得25%,最高得100%。 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履约评价情况
根据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对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100%。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5%)诚信情况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100%。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