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行升温热处理仪采购项目 A包 SZDL2021340769
专家:沈美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乔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弈信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部分(53%)
(53%)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89.8 100.0 93.2
2. 商务需求(10%)
(3%)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7%)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诚信
100.0 100.0 100.0
4. 综合实力(2%)
(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0.0 0.0 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行升温热处理仪采购项目 A包 SZDL2021340769
专家:高泽彬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乔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弈信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部分(53%)
(53%)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89.8 100.0 93.2
2. 商务需求(10%)
(3%)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7%)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诚信
100.0 100.0 100.0
4. 综合实力(2%)
(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0.0 0.0 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行升温热处理仪采购项目 A包 SZDL2021340769
专家:何雅青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乔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弈信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部分(53%)
(53%)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89.8 100.0 93.2
2. 商务需求(10%)
(3%)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7%)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诚信
100.0 100.0 100.0
4. 综合实力(2%)
(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0.0 0.0 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行升温热处理仪采购项目 A包 SZDL2021340769
专家:崔晓龙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乔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弈信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部分(53%)
(53%)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89.8 100.0 93.2
2. 商务需求(10%)
(3%)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7%)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诚信
100.0 100.0 100.0
4. 综合实力(2%)
(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0.0 0.0 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行升温热处理仪采购项目 A包 SZDL2021340769
专家:张贤高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溯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乔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弈信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技术部分(53%)
(53%)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89.8 100.0 93.2
2. 商务需求(10%)
(3%)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7%)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诚信
100.0 100.0 100.0
4. 综合实力(2%)
(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0.0 0.0 0.0
备注: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53%)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所有标注“▲”的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1分,一般参数每项负偏离扣3.4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打分。 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全部参数不满足,予以扣分。
(3%)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50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打分。
(7%)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其他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6.7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打分。
(5%)诚信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
(一)评分内容: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为准,前推三年)同类产品业绩,提供3个(或以上)得100分,提供2个得60分,提供1个得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供每一个完工项目的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或用户签字)。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