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再生水系统布局规划(2021-2035) A包 SZDL2021340770
专家:王政君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1. 技术部分(42%)
(15%)实施方案
100.0 95.0 90.0
(1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0.0 100.0 60.0
(9%)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0.0 90.0 9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90.0 50.0 100.0
(1%)违约承诺
100.0 10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43%)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00.0 40.0 30.0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0.0 0.0 100.0
(5%)投标人获奖情况
100.0 0.0 30.0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3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服务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55.0 20.0
(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0.0 0.0 0.0
(1%)环保执行情况
100.0 100.0 100.0
(2%)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再生水系统布局规划(2021-2035) A包 SZDL2021340770
专家:王蓉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1. 技术部分(42%)
(15%)实施方案
100.0 90.0 90.0
(1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0.0 90.0 90.0
(9%)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0.0 90.0 95.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90.0 90.0 100.0
(1%)违约承诺
100.0 7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43%)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00.0 40.0 30.0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0.0 0.0 100.0
(5%)投标人获奖情况
100.0 0.0 30.0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3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服务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55.0 20.0
(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0.0 0.0 0.0
(1%)环保执行情况
100.0 100.0 100.0
(2%)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再生水系统布局规划(2021-2035) A包 SZDL2021340770
专家:徐以时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1. 技术部分(42%)
(15%)实施方案
100.0 100.0 100.0
(1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90.0 80.0 80.0
(9%)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0.0 80.0 8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90.0 90.0 100.0
(1%)违约承诺
100.0 7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43%)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00.0 40.0 30.0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0.0 0.0 100.0
(5%)投标人获奖情况
100.0 0.0 30.0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3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服务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55.0 20.0
(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0.0 0.0 0.0
(1%)环保执行情况
100.0 100.0 100.0
(2%)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再生水系统布局规划(2021-2035) A包 SZDL2021340770
专家:李端书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1. 技术部分(42%)
(15%)实施方案
90.0 80.0 80.0
(1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90.0 60.0 60.0
(9%)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90.0 60.0 100.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90.0 50.0 50.0
(1%)违约承诺
100.0 7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43%)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00.0 40.0 30.0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0.0 0.0 100.0
(5%)投标人获奖情况
100.0 0.0 30.0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3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服务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55.0 20.0
(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0.0 0.0 0.0
(1%)环保执行情况
100.0 100.0 100.0
(2%)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技术参数打分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深圳市再生水系统布局规划(2021-2035) A包 SZDL2021340770
专家:刘伟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1. 技术部分(42%)
(15%)实施方案
100.0 65.0 70.0
(1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95.0 65.0 70.0
(9%)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0.0 60.0 65.0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90.0 60.0 100.0
(1%)违约承诺
100.0 70.0 100.0
2. 综合实力部分(43%)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00.0 40.0 30.0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00.0 0.0 100.0
(5%)投标人获奖情况
100.0 0.0 30.0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00.0 30.0 40.0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服务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0.0 55.0 20.0
(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00.0 0.0 0.0
(1%)环保执行情况
100.0 100.0 100.0
(2%)服务网点
100.0 100.0 100.0
3. 诚信情况(5%)
(5%)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100.0 100.0 100.0
备注: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15%)实施方案
评审内容: 1.项目的认识与理解。 2.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 3.考察对深圳市现状再生水利用总体情况、管网建设情况的掌握程度。 4.提出现状再生水潜在用户调研的方法,分析电厂用户、工业用户、市政杂用用户、公建用户的用水特征及再生水用水需求。 满足以上四点,得8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三点,得5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点,得2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一点,得5%分; 未满足,不得分。 在上述基础上,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实施方案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审为优,加20%分; (2)实施方案内容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评审为良,加15%分; (3)实施方案内容具体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评审为中,加10%分; (4)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的,评审为差,不得分。
(1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评审内容: 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 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分析。 3.项目合理化建议。 4.分析深圳市现状再生水利用政策、规划、设施建设、用户等方面存在问题。 满足以上四点,得8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三点,得5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点,得2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一点,得5%分; 未满足,不得分。 在上述基础上,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方案中体现重难点与应对措施一一对应,合理化建议与重难点相关的,评审为优,加20%分; (2)方案中体现重难点与应对措施一一对应的,评审为良,加15%分; (3)方案中体现重难点与应对措施有关的,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中重难点与应对措施无关的,评审为差,不得分。
(9%)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评审内容: 1.项目质量管理。 2.项目安全管理。 3.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完成时间。 4.结合深圳市重点区域建设情况,选择2个案例深入分析再生水供水系统。 满足以上四点,得8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三点,得5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点,得2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一点,得5%分; 未满足,不得分。 在上述基础上,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方案中体现进度安排具体到月,职责具体到个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评审为优,加20%分; (2)方案中体现进度安排具体到月,按岗位定职责,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评审为良,加15%分; (3)方案中体现进度安排具体到月或按岗位定职责,科学合理性一般、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评审为中,加10%分; (4)方案中未体现进度安排具体到月和按岗位定职责,科学合理性差、可操作性差的,评审为差,不得分。 注:深圳市重点区域包括笋岗-清水河片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留仙洞总部基地、高新区北区、坂雪岗科技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九龙山智能科技城、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等深圳市政府划定的须重点推进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的区域。
(2%)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评审内容: 1.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人员信息与联系方式。 2.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时限。 3.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内容与响应时间。 满足以上三点,得8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点,得4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一点,得10%分; 未满足,不得分。 在上述基础上,按优良中差进一步评分: (1)方案中体现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全面、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时限为36个月或以上、服务内容评价为优且服务响应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加20%分; (2)方案中体现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较全面、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时限为24个月(含)至36个月、服务内容评价为良且服务响应时间在48小时以内的,加15%分; (3)方案中体现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简单、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时限为12个月(含)至24个月、服务内容评价为中且服务响应时间在72小时以内的,加10%分; (4)方案中体现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缺失、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时限不足12个月、服务内容评价为差且服务响应时间超过72小时的,不得分。 注:当方案中体现的条件不完全符合以上前三项的任意一项加分项要求时,将按照方案中体现的条件满足的最低加分项加分。如:某投标文件的方案中体现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较全面、项目完成后售后服务时限为30月、服务内容评价为良且服务响应时间在54小时以内的,那么最终加10%分。
(1%)违约承诺
评审内容: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时继续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善的承诺。 3.项目保密要求、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的书面承诺。 4.针对出现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工期延误、工作失误等提供相应违约责任承诺及违约经济赔偿承诺。 满足以上四点评审为优,得10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三点,评审为良得7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两点,评审为中得40%分; 满足以上任意一点,评审为差得10%分; 未满足,不得分。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一)评分内容: 1.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本项最高得 40 %分。 具有三项认证证书得 40 %分。 具有二项认证证书得 20 %分。 具有一项认证证书得 10 %分。 2.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本项最高得30%分。 具有国家级证书得30%分。 具有省市级证书得15%分。 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30%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资格)证书或授权机构相关文件(网上可查)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 3.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若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需年审的,应按要求进行年审。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评分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市级再生水规划或研究项目业绩的,本项最高得100%分。 1.具有3项(或以上)有效业绩得100%分。 2.具有2项有效业绩得60%分。 3.具有1项有效业绩得30%分。 (二)评分依据: 1.业绩必须为已验收(履约评价)合格的业绩,业绩时间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 2.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3.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获奖情况
(一)评分内容: 2016年1月1日至今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市级给排水(含再生水)规划项目获奖情况: 1.具有国家级奖项得100%分。 2.具有省级奖项得60%分。 3.具有市级奖项得30%分。 以上3项不累加计分,只计最高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副省级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一)评分内容: 1.具有城乡规划或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20%分,具有城乡规划或给水排水专业副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20%分,其他不得分; 3.具有在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市级再生水规划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得30%分,其他不得分; 4.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得30%分,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项目成果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服务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一)评分内容: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6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其中具备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8人,否则此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以下三项累加计分: 1.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 5%分,本小项最高得 20%分。 2.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或城乡规划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0 %分,本小项最高得 40 %分。 3.具有在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市级再生水或包括再生水的规划或研究项目工作经验每人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 (二)评分依据: 1. 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主要技术服务成员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 3. 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 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一)评分内容: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出版过非常规水资源类(含再生水)学术专著的,得10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专著的封面、关键页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1%)环保执行情况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2%)服务网点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3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5%)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